关于年度全省软环境建设
评价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委和人民*府,长白山开发区、长春新区,扩权强县试点市*委和人民*府,省直、驻省中直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
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府关于“抓环境”的部署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立足职能职责,深化最彻底的“放管服”改革和最高效的“只跑一次”改革,全面加强软环境建设,集中解决障碍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实现了明显改善。
为鼓励先进,激发干劲,进一步提升全省软环境建设工作质量和水平,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意见》(吉发()20号)、吉林省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软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软环境组()5号)要求,决定对长春市、白城市等“年度全省软环境建设工作标兵单位”,松原市、梅河口市等“年度全省软环境建设工作优秀单位”,以及省经合局、省旅发委、省税务局、省财*厅、省公安厅等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到通报表扬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软环境建设工作中继续发挥表率作用。
各地、各部门要以受到道报表扬的单位为榜样,进一步提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取得更大实效,为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吉林省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
年2月22日
年度全省软环境建设工作标兵单位、优秀单位名单一、市(州)、县(市、区)
(一)标兵单位(共13个)
长春市
白城市
长春新区
白山市
农安县
磐石市
双辽市
东辽县
辉南县
临江市
扶余市
通榆县
敦化市
(二)优秀单位(共6个)
松原市
梅河口市
辽源市
四平市
吉林市
通化市
二、中省直涉软部门(排序)
1.省经济技术合作局
2.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3.省税务局
4.省财*厅
5.省公安厅
6.省民*厅
7.省商务厅
8.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9.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0.省水利厅
11.省统计局
12.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13.省*府法制办公室
14.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5.省国土资源厅
16.省物价局
17.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8.省交通运输厅
19.省公务员局
20.省信访局
21.省科学技术厅
22.省环境保护厅
2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4.省粮食局
25.省工商行*管理局
26.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27.省司法厅
28.省*府*务公开协调办公室
29.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30.省林业厅
31.省*府外事办公室
32.省审计厅
33.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4.省*府办公厅
35.省教育厅
36.省文化厅
37.省国资委
38.省编办
38.省工商联
38.省农业委员会
38.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就是这么优秀
为白城点赞!!!
来源:中共白城市委宣传部/版权归创作者所有
本期编辑:王红亮责任编辑:张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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