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白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调整市区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
市区出租汽车经营者:
根据《吉林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办发〔〕76号)和《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吉省价综〔〕46号)等文件规定,切实推进出租汽车行业运价改革,经市*府同意,将于年6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现将市区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基础运价:
基础里程2.5公里(含2.5公里)内5元,超出2.5公里每米加收1元。
2.候时收费:
等候4分钟(含4分钟)内不收费,超过4分钟每3分钟加收1元。
3.夜间收费:
22点至次日凌晨5点基础运价加收2元。
监督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白城市交通运输局
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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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白佳莹责任编辑:张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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