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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5/21 17:18:00
                            

人民法庭处于推进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前沿,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几年来,白城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实践、大胆探索、不断创新,紧扣“三农”工作重心从脱贫攻坚历史性任务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任务新要求,努力打造服务型人民法庭,依法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年以来,全市28个人民法庭共收案2.23万余件,结案2.21万余件,结案率99.2%,无一超审限案件,无一缠诉、涉诉信访案件;诉前调解受理案件件,其中调解成功件,调解成功率77.96%。洮南法院万宝人民法庭、大安法院安广人民法庭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洮南法院万宝人民法庭、福顺人民法庭,大安法院安广人民法庭先后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加强法庭建设

大力强化服务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

白城中院把人民法庭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人民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鲍贵臣任组长,确保全市人民法庭工作高位谋划整体推进。各基层法院均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合力推进工作。结合白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际,树立服务大局、规则之治、乡村善治、便民利民“四大理念”,引领司法利农、司法便农、司法护农、司法惠农“四大行动”,加强涉农纠纷源头治理,畅通涉农纠纷维权渠道,提升涉农纠纷裁判效果,开辟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打造高质量司法服务。

制定并实施《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二十项措施》《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等,有力促进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落地生根,为全市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构建“三重网络”

为乡村振兴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

全市法院坚持和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法庭的审判职能和社会功能,建立“法庭+巡回审判点+以案说法”的便民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完善“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通过“增、调、迁”三种路径,将人民法庭数量从原有的24个增加到28个,达到平均每3个乡镇就配备1个人民法庭。调整外迁5个法庭办公地点,重新划分28个法庭管辖范围,在全市共设立巡回审判点51个,让巡回审判点覆盖到每一个乡镇。组建服务乡村振兴合议庭,选择事关乡村发展、乡风培育等典型案件,在村居院落、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

全市法庭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宣判,以案说法,送法进机关、进校园、进大集、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方式,以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案例为依托,上好“法治公开课”,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法治观念,推动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尤其是新华人民法庭、福顺人民法庭、莫莫格人民法庭选取土地纠纷、赡养纠纷等案件进行巡回审判,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年以来,全市法庭开展巡回审判余次,就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余起。

建立“一站式+远程调解+网上开庭”的线上诉讼网络。因地制宜建设诉讼服务大厅,升级智慧法庭设施,充分利用吉林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和诉讼服务热线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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