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志愿服务辅助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广大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白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开展“文明交通畅通有我”——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做好引导、疏导工作。
现面向社会招募志愿者,具体招募内容如下:
一、招募条件
1.吃苦耐劳,文明有礼,有较强的责任心;
2.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着装得体,举止端庄;
3.年龄在20至60岁之间,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执勤日期
本轮次志愿服务初定从8月10日起至9月10日
三、执勤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7:50-8:30,17:20-17:50(节假日除外,遇有极端恶劣天气,服务暂停)
四、执勤地点
1.幸福街与保胜路(移动公司)
联系人:王波
2.幸福街与胜利路(开发大厦)
联系人:崔海鹏
3.长庆街与胜利路(长庆桥北口)
联系人:刘东明
4.长庆街与新华路(大润发路口)
联系人:韩学双
5.文化路与长庆街(市委党校路口)
联系人:李敬东
6.青年街与中兴路(人寿公司)
联系人:邱海峰
7.中兴路与瑞光街(建设银行路口)
联系人:王珂
8.民主路与幸福街(阳光广场路口)
联系人:程兵
五、劝导内容
(一)对骑乘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和驾乘摩托车等人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变道、横穿街路、摩托车驾乘人员、电动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二)对行人闯红灯、过街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不走人行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
(三)对机动车辆占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不礼让行人、不扎安全带、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
六、相关事项
1.志愿者参与活动期间,由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为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
2.志愿者开展劝导时应佩戴“交通志愿者”袖标,手持“文明交通”小红旗。“交通志愿者”袖标、“文明交通”小红旗由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提供;
3.本次招募活动在“吉事办”“志愿服务专区”进行,上岗下岗实行扫码打卡,系统自动记录志愿服务时长,活动结束后由白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发放活动时长证明;
原标题:《“文明交通畅通有我”活动志愿者招募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