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
优化行*区划设置,提高中心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来源:九州地名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3月5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根据会议议程,大会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为重点,增强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带动全国经济效率整体提升。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为重点,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加快打造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第一梯队。在中西部有条件的地区,以中心城市为引领,提升城市群功能,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形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区域。破除资源流动障碍,优化行*区划设置,提高中心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强化对区域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联动、特色化发展,使更多人民群众享有更高品质的城市生活。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坚持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策体系,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完善财*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相关*策,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中常住人口折算比例,中央财*市民化奖励资金分配主要依据跨省落户人口数量确定。
完善城镇化空间布局。发展壮大城市群和都市圈,分类引导大中小城市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形成疏密有致、分工协作、功能完善的城镇化空间格局。推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以促进城市群发展为抓手,加快形成“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建设现代化都市圈。依托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中心城市,提高1小时通勤圈协同发展水平,培育发展一批同城化程度高的现代化都市圈。优化提升超大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功能。统筹兼顾经济、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要,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加强超大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促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完善大中城市宜居宜业功能。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县城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公用、产业配套等设施提级扩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
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空间结构,统筹安排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生态涵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推进新型城市建设。顺应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开展城市现代化试点示范,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坚持*建引领、重心下移、科技赋能,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职住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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