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人民*府网站,福建省人民*府近日发布的《关于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马巷镇行*区划调整的批复》,同意撤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马巷镇,设立翔安区新店街道、马巷街道。上述区划调整后行*区域不变。
批复全文如下:
福建省人民*府关于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马巷镇行*区划调整的批复
闽*文〔〕3号
厦门市人民*府:
你市《关于翔安区新店镇马巷镇撤镇设街道行*区划调整的请示》(厦府〔〕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马巷镇,设立翔安区新店街道、马巷街道。上述区划调整后行*区域不变。
你市有关各级*府要在*委领导下,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上述行*区划调整,依法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衔接,妥善处理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等问题,确保安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上述行*区划调整应在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变更完成情况及时报告省*府。
福建省人民*府
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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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人民*府网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