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洮北区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建工作、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基本需要,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总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13号)和省委《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吉发〔〕36号)《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吉办发〔〕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吉办发〔〕1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重要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指示要求,以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府相关*策为基本遵循,围绕突出*建引领和促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眼拓宽社区人才来源,完善培养选拔机制,优化社区队伍结构,健全科学薪酬体系,提升职业归属感,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需要的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加强*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和发展基层*权,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总量控制。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简称“社工岗”)的数量要综合考虑社区规模、人口数量、工作任务等因素按需配备,由民*局实行总量控制,在全区范围内合理调剂。
(二)以岗定人。“社工岗”是区别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常设专职岗位。遵循“以岗定人、人走岗留”原则,由民*局归口管理。
(三)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社工岗”人员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机制,畅通岗位进入、晋升和退出通道,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纳入“社工岗”人员的考核管理,由民*局牵头组织实施。
(四)稳妥推进。设定“社工岗”应兼顾当前实际和长远需要,科学合理核定岗位数量,并应充分考虑远期如何落实薪酬保障待遇等因素,循序稳步推进实施。
三、人员范围
城市社区*组织、居民委员会的专职成员以及在社区专职从事服务和管理的人员(不含公益性岗位人员)纳入“社工岗”管理,并签订服务协议。
四、职数配备与选任招录
(一)职数配备
综合考虑社区规模、人口数量、居民构成、服务半径、工作任务等因素,合理配备“社工岗”数量。原则上户以下社区按10人设立“社工岗”。超过户的社区,每增加户增设1个“社工岗”。全区40个城市社区,共设置个“社工岗”。除社区*组织书记、副书记外,原则上每个社区设立2个以上专职*建“社工岗”,确保基层*建工作有专人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比较集中、工作量较大的社区可适当增加配备数量,确保有一定数量的“社工岗”人员专职从事辖区内商务楼宇、市场商场、商贸街区及其他社会组织*建工作。
(二)选任招录
1.依规转入。依法选举产生或被任命的城市社区*组织、居民委员会专职人员,通过明确资格条件、规范程序转入“社工岗”。依规转入“社工岗”的行*事业编制人员,原身份和开支渠道不变。
依规转入条件:参加年全区第十次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社区“两委”成员(在职)及有关部门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经民*局、组织部分别审验,考核通过后直接转入“社工岗”。
考核采取民主测评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填写《白城市洮北区“社工岗”人员登记审批表》。同时由区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出具审核意见。
2.公开招录。除依规转入人员外,其他进入“社工岗”人员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三)组织实施与选聘标准
“社工岗”招录工作由民*局会同组织部、人社局、财*局等部门组织实施。
1.招录机制。公开招录按照发布岗位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实施。已招录人员要按相关规定设置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招录标准。招录“社工岗”人员,要坚持*治能力和专业能力“双强”标准,既要保证让*治过硬、素质优良、经验丰富、敢于担当的人员充实到社区工作者队伍中来,又要防止出现安慰性、安置性、照顾性安排岗位现象。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原则上招录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人员。现有社区工作人员、考取社工师人员、社会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至45周岁,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注重招录社会工作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及法律等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和法律援助、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专业社会人才,不断提升社区专业化服务水平。
五、薪酬体系与相应待遇
(一)薪酬体系。“社工岗”岗位分为社区正职、其他“两委”成员和普通工作人员三类,按照岗位职责、工作年限、文化程度、专业水平等因素,建立与三类岗位相适应的等级绩效薪酬制度。“社工岗”人员薪酬标准参照我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上年度平均水平核定,由基础报酬和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报酬占70%,与本人岗位等级相对应;绩效奖金占30%,按核定的总量经年底绩效考核后,按各社区不同的档次及个人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奖勤罚懒、优绩优酬。
(二)相应待遇。将“社工岗”人员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落实“五险一金”、免费体检、带薪休假等待遇,建立应急补贴发放制度。对“社工岗”实行服务协议管理,协议期限与社区“两委”届期一致,实行一届一签。“社工岗”人员服务协议从年社区“两委”换届后开始签订。同时,建立健全“社工岗”人员人事档案和管理制度。
六、激励保障与岗位培训
(一)激励奖励机制
1.拓展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从“社工岗”人员中招聘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制度。各街道机关每年根据公务员队伍结构和职位需要,可面向区属街道优秀的社区*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定向招录公务员。注重从优秀社区*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中选拔街道领导干部。我区行*和事业单位招聘从事社区相关工作的岗位,可根据岗位需求,对现职“社工岗”人员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设置户籍、社区工作经历等相关条件。街道事业单位招聘从事社区相关工作的岗位,允许从本地优秀“社工岗”人员定向招聘;对优秀社区*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以及具有中级及以上社工师职称的人员或认定具有特殊技能的专业技术人才,允许通过直接考核等方式招聘。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工岗”人员担任各级*代表、人大代表、*协委员,支持和鼓励其参加各类竞争性选拔;建立健全关怀关爱机制,倡导建立带薪休假制度、提供心理辅导等。
2.建立表彰奖励制度。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等,对做出显著成绩的优秀“社工岗”人员给予表彰奖励,以充分调动广大“社工岗”人员的积极性。对经民*局、组织部、人社局、各街道共同审核认定的,在社区连续工作年满20年的“社工岗”人员,颁发荣誉证书;连续工作满30年的“社工岗”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奖章。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报道“社工岗”人员中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展现“社工岗”人员职业风采和良好形象,提高“社工岗”人员的社会认同度和职业荣誉感,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基本保障机制
1.建立服务协议制度。对“社工岗”人员实行服务协议管理,受民*局和各街道双重管理。依规转入的社区“两委”成员服务协议期限与任期一致,其他“社工岗”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期限与社区“两委”届期一致,均实行一届一签。新招录“社工岗”人员的试用期包括在服务协议期限内。
2.设立岗位等级制度。根据“社工岗”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年限、文化程度、专业水平等因素,建立分岗分级的“社工岗”等级序列,形成较为完善的职业发展体系,使每个社区工作者在工作年限增加、岗位提升、能力素质提高后,岗位等级随之提高。“社工岗”设置正职、其他“两委”成员、普通工作人员三类岗位和若干等级。正职指社区*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其他“两委”成员指除社区*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外的其他成员;普通工作人员指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社工岗”人员。与三类岗位相适应设置相应的薪酬等级,每年可根据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学历、职业资格以及考核评价等次等,适当调整等级,建立科学合理的晋升机制。
(三)岗位培育机制
1.建立岗位培训制度。将“社工岗”人员培训纳入全区人才教育培训规划,以提高*治素质、提升社区公共服务和社区治理水平为重点,按照岗位职责和不同层次,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区委组织部负责社区*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培训,每年轮训一遍,民*局负责其他“社工岗”人员培训,每2年轮训一遍。注重开展理论*策、专业能力等培训,加强*性教育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治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新当选社区“两委”成员和新招录“社工岗”人员必须开展入职培训,由区委组织部和民*局组织实施。
2.鼓励职业教育培训。支持鼓励“社工岗”人员参加社会学专业学历教育、考取社工师。力争通过3年左右努力,使每个社区有3名以上社工师。
七、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价
(一)日常管理制度。“社工岗”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民*局会同各街道办事处共同负责。要明确“社工岗”人员岗位职责,强化管理措施,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控制借调、抽调“社工岗”人员到上级机关工作,有计划下派优秀人员到社区工作,充实社区工作力量。建立社区综合服务接待岗,要减少坐班人员,日常坐班人员最多不超过3人,全面推行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协同办理”,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完善“网格化管理和服务”责任制和居民走访制度。整合现有社区网格资源和力量,原则上,以平房为主的居民区按户为标准划分一个网格,以楼房为主的居民区按户为标准划分一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1名网格员。“社工岗”人员80%以上的工作时间要用于走访社区居民群众。“社工岗”人员日常工作必须做到“五个及时”,即居民群众有意见时要及时回访;居民群众有困难时要及时相帮;网格有重大事件发生时要及时上报;居民家中有急难事时要及时到达;网格员对所负责网格发生急、难、险、灾等重大事件时,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处置。
(二)考核评价制度。按照归口管理要求,民*局要研究制定我区“社工岗”人员考核办法。考核实行群众评议与组织考评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方式,根据“社工岗”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考核评价,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并根据考评情况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薪酬等级、绩效奖金发放、是否签订服务协议、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业绩突出、居民群众满意的“社工岗”人员要大力宣传,可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等国家及我省相关奖励*策进行奖励。
(三)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归口管理要求,民*局对“社工岗”人员档案实施规范管理。人事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社区工作者的基本情况、服务协议、工作经历、岗位变化、薪酬待遇、考核评议、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信息。
(四)建立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社工岗”,依法依规解除服务协议,属于社区“两委”成员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退出程序:1.连续2年或累计3年考核不合格的;2.严重违反社区管理规章制度或有违纪违法行为的;3.不履行服务协议约定的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4.工作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国家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5.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退出情形。同时,按现行退休*策,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到龄即退,并结合考核评价制度,探索建立“末位退出”机制。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民*部门具体负责,组织、财*、人社等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年9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等依规转入“社工岗”并完成薪酬套改工作。其余“社工岗”人员招录工作,依据区情,循序推进,确保年底前按标准配齐。
(二)强化资金保障。财*局要将“社工岗”人员的薪酬待遇纳入财*预算,并积极向上级财*部门争取补助资金,确保“社工岗”薪酬体系实施及新增支出保障力度;同时还要落实好“社工岗”招录经费保障工作。
(三)严格落实责任。“社工岗”的实施工作是省委、省*府赋予我区的*治任务,各事涉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要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在区委、区*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作,建立共同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要以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社区服务水平为要求,确保推进实施“社工岗”的程序准确、数据详实,严格按照全区整体部署,扎实有序开展各项工作;要严肃*治纪律和严格落实各环节工作责任,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做到应转尽转、应考必考,确保“社工岗”选录工作全过程的公开透明,进而确保群众满意、队伍稳定、社会安定。
原标题:白城市洮北区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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