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保证经开区生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稳定可控,进一步强化安监队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作用,经研究,决定招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告知如下:
01.招聘原则
坚持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02.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4名
(二)报名条件
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2、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年10月1日后出生),松江户籍者优先;
3、大学以上学历,安全工程、消防工程等相关专业;
4、须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消防安全工程师中级或高级资质证书;
5、熟悉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
6、具有一定工作协调能力,个性沉稳,逻辑清晰,工作细心,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6、有驾照者优先;
7、身体健康。
(三)人员性质
上海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理录用,合同期3年,试用期6个月。
03.报名
报名时间为年10月22日-11月6日(节假日、周末不接受报名),上午9:00-下午16:00。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消防安全工程师中级或高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张1寸免冠正面彩照到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群办报名(需本人报名)。
报名地点:松江区广富林路弄号楼室(可乘坐松江公交20路)。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
04.其他事项
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如个人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经确认后,将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公告未尽事宜,由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02
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信息中心
上海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信息中心是上海市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以及应急管理、应急救援等信息化系统规划、建设和运维管理等职责。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融媒体编辑记者,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3、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6、参加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人员;
7、已经被事业单位拟录用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不得再次利用集中考试成绩报考;
8、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职责和条件:
三、招聘程序(一)报名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在文末阅读原文下载应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以“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命名应聘报名表及邮件主题,将应聘报名表发送至上海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信息中心招聘邮箱(邮箱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公告》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报名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信息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通过筛选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其他对象不另行通知。
(三)考核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不低于所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核由上海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信息中心自行组织,主要通过笔试、面试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未进入拟聘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1:1确定体检人数,并根据岗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公共信用记录、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等情况,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将拟聘人员等招聘结果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七)备案与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最终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目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报考人员必须完成“随申码”注册申请,考核当天按要求出示“随申码”绿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随申码”为绿码的报考人员可以参加当天考核。“随申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参加考核前3医院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后可以参加当天考核。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不得参加考核。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报考人员务必及时
一、招聘岗位和职数
1、法务(管理岗位):1名
2、征稽(专技岗位):1名
二、招聘对象
符合以下任职条件,同时已经参加过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年8月15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达到全市平均成绩.4分,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
三、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管理岗位
1、工作职责:
负责法律宣传及培训工作、制定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参与行业立法的调研、规划、计划、起草、清理、意见回复等工作、负责法律相关事务工作。
2、任职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年1月日1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类等相关专业
(2)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文字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
(3)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优先
(二)专技岗位
1、工作职责:
负责规费稽征工作、负责非税系统使用与维护、负责非税票据管理、负责行*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负责稽征对应的专项检查与审计等工作。
2、任职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年1月日1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财会类、经济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2)中共*员和预备*员优先,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创新意识、奉献精神。
四、招聘方法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凡是参加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4分),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
请将《年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笔试成绩截图、学历学位证明、相关专业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居住证(外地沪籍人员)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的扫描电子版本以压缩文件(zip、rar)形式发送到
qq.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年11月9日17点(周一)。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对照公布的招聘条件,根据报名邮件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集中招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5的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具备面试资格人员,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由上海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中心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我中心将针对招录岗位要求出题,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价值观、工作能力、人际能力、专业能力。
(四)体检。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邮箱:
qq.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一)文秘宣传岗位1、招聘岗位说明负责单位*建宣传类、文秘等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治面貌为中共*员。(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哲学专业、语言文学专业、历史学专业、新闻传播学专业、公共管理学专业等相关专业。(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年1月1日之后出生),工作经历不限。(4)擅长公文写作,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强,有*务宣传工作经历者优先。(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年10月31日。
(二)统计分析岗位1、招聘岗位说明负责交通行业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2)具有大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统计专业、交通运输、管理专业、法学专业。(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年1月1日之后出生),工作经历不限。(4)熟练运用excel等办公自动化软件,有数据统计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文字分析能力。(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年10月31日。 三、招聘办法1、报名(1)书面材料报名:请将《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指挥中心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笔试成绩单、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居住证(外省市人员)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联系地址。(2)电子材料报名:请将电子版《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指挥中心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表》、笔试成绩单,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联系邮箱。(3)报名表请于附件处下载,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报名缺一不可。纸质报名表请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填写完整后本人签字。笔试成绩单请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笔试及资格审查本次招录将不再专门安排笔试,考生须通过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且笔试成绩超过全市平均成绩(.4分)。已经被本市事业单位拟录用的人员(进入体检等环节),不得再次利用集中考试成绩报考。
3、面试面试将根据报名考生的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依据岗位说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笔试及资格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面试由本单位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考生因体检原因未通过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5、考察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指挥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现实表现等。考生因*审原因未通过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沈老师联系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已经参加过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年8月15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达到全市平均成绩.4分,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三、招聘程序1、报名(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07日。(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发送以下证件、材料电子版至报名邮箱qq.
2、资格审查本单位将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以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并确认本人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对于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3、面试以应聘人员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为依据(不低于全市平均成绩.4分),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符合岗位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本单位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针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面试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结果,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4、体检与考察(1)由本单位组织应聘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2)由本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等应聘资格情况进行考察。(3)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5、公示通过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监督-
07
上海通志馆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通志馆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上海通志馆成立于年,是隶属于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地情资料收藏、地情成果展示、地情理论研究、地情普及交流、编辑出版《上海滩》杂志等。上海通志馆前身为民国上海市通志馆,初建于年,由柳亚子先生担任馆长,是全国最早的方志馆之一。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专技岗位:新闻采编1名
二、招聘对象符合以下任职条件,同时已经参加过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年8月15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达到全市平均成绩.4分,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
三、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一)工作职责1、承担期刊选题、采访、编辑工作、参与策展及组织各项综合活动;2、熟悉相应岗位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任职条件1、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历史、中文、新闻、编辑出版学等相关专业;2、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热爱写作,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大学英语六级以上,口语佳;3、身体健康。
四、招聘办法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11月12日下午5:00止
2、报名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须上传身份证、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有个人总分信息的)、所获所有学历(学位)证明(国内院校非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国内院校非应届生提供,详见“学信网”)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国内院校应届生提供,详见“学信网”)、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应聘人员将电子版发送至:lhjshtong.gov.cn。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等,且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全,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如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邮件服务器发生故障,造成报名人员未能及时了解报名反馈信息及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为依据(不低于全市平均成绩.4分),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符合岗位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开考比例为1:2)。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5、面试: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方式择优录用。
6、身体检查: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如有[a1]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者,上海通志馆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人选。
7、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如有考察不合格者,上海通志馆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考察人选。
8、拟录用人员公示: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老师、陶老师联系监督监督邮箱:tqrshtong.gov.cn(监督邮箱不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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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事务和化学品登记中心
上海市应急管理事务和化学品登记中心是上海市应急管理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应急管理科学研究、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以及综合防灾减灾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职数1、自然灾害防治岗位:2人;2、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技术人员岗位:1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一)招聘基本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4、年龄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之后出生);5、已参加年8月15日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4分),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已进入体检等拟录用环节的人员请勿再次报名);6、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年12月31日。
(二)具体岗位职责和条件各岗位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应急管理事务和化学品登记中心年第二轮公开招聘简章》。(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三、招聘方法(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填写《上海市应急管理事务和化学品登记中心年第二轮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见文末阅读原文),连同笔试成绩系统截图(png、jpg、pdf等格式)、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相关信息页(本市户籍)或居住证(外省市户籍)、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hr_emcr.
(二)笔试及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不专门安排笔试,应聘人员须通过年8月15日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达到全市平均成绩.4分,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我中心将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同分的根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资格审核未通过的,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通过笔试及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面试通知,请保持通信设备畅通。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及疫情防控要求面试由我中心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参加面试者应注意并遵守国家和本市公布的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尽量避免前往人员集聚地区,降低风险,确保身体健康。
(四)体检和考察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我中心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我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备案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四、联系方式报名邮箱:hr_emc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