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保障能力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12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XZTB-HW--;
项目名称:医院保障能力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元;
最高限价:1,,.00元;
采购需求:医疗设备采购(设备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地点:医院医院;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安装、调试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质保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符合《中国*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府采购*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同时具备依法取得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2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3.3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年、年、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年12月31日之后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拒绝列入*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拒绝被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