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32例(四川14例,广东5例,上海4例,广西4例,天津1例,福建1例,山东1例,重庆1例,云南1例),含17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四川13例,广西2例,广东1例,云南1例);
本土病例例:
吉林例,其中长春市例、吉林市例、白城市11例、四平市5例、白山市4例;
上海例,其中浦东新区例、徐汇区23例、闵行区23例、黄浦区16例、松江区14例、静安区12例、杨浦区11例、嘉定区11例、虹口区8例、普陀区7例、宝山区7例、长宁区6例、青浦区6例、奉贤区2例、崇明区2例、金山区1例;
浙江17例,其中嘉兴市10例、宁波市4例、绍兴市3例;
海南10例,其中三亚市9例、海口市1例;
四川10例,均在成都市;
山西8例,其中太原市7例、运城市1例;
黑龙江8例,其中牡丹江市4例、哈尔滨市2例、大庆市2例;
辽宁7例,均在鞍山市;
福建7例,均在泉州市;
广东7例,其中茂名市3例、广州市2例、湛江市1例、肇庆市1例;
河北6例,其中邯郸市5例、雄安新区1例;
北京4例,其中顺义区3例、朝阳区1例;
山东4例,均在济南市;
天津3例,其中西青区2例、河北区1例;
江苏3例,均在镇江市;
江西2例,均在南昌市;
湖南1例,在娄底市;
云南1例,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陕西1例,在西安市,
含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吉林65例,上海40例,福建7例,浙江4例,天津2例,山西2例,广东2例,四川2例,辽宁1例,江苏1例,海南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增加12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例(无重症病例),现有疑似病例16例。累计确诊病例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4月5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例(其中重症病例75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例,累计死亡病例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例,现有疑似病例16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例,其中境外输入例,
本土例:
上海例,其中浦东新区例、闵行区例、徐汇区例、松江区例、黄浦区例、杨浦区例、宝山区例、普陀区例、嘉定区例、虹口区例、青浦区例、静安区例、奉贤区例、长宁区86例、金山区81例、崇明区76例;
吉林例,其中长春市例、吉林市例、四平市2例、白城市2例;
河北例,其中邯郸市78例、保定市21例、石家庄市4例;
江苏74例,其中宿迁市32例、苏州市23例、南通市13例、徐州市4例、无锡市1例、盐城市1例;
安徽56例,其中淮南市36例、六安市10例、阜阳市8例、芜湖市1例、黄山市1例;
浙江50例,其中嘉兴市39例、杭州市10例、金华市1例;
山东45例,其中潍坊市13例、威海市12例、济南市10例、临沂市7例、青岛市2例、菏泽市1例;
辽宁43例,其中沈阳市30例、鞍山市12例、锦州市1例;
江西33例,其中南昌市28例、上饶市5例;
河南33例,其中周口市30例、许昌市1例、南阳市1例、永城市1例;
福建22例,均在泉州市;
海南22例,均在三亚市;
新疆7例,其中乌鲁木齐市4例、昌吉回族自治州2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1例;
湖北6例,其中黄石市2例、随州市2例、武汉市1例、鄂州市1例;
天津5例,其中河东区2例、西青区2例、津南区1例;
四川4例,其中成都市3例、南充市1例;
云南4例,均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黑龙江3例,其中哈尔滨市1例、大庆市1例、佳木斯市1例;
广东3例,其中广州市1例、茂名市1例、东莞市1例;
山西2例,均在运城市;
广西2例,其中防城港市1例、百色市1例;
贵州2例,均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青海2例,均在西宁市;
北京1例,在顺义区;
湖南1例,在娄底市;
陕西1例,在宝鸡市;
甘肃1例,在兰州市;
当日转为确诊病例例(境外输入17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例(境外输入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例(境外输入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例(出院例,死亡例),澳门特别行政区82例(出院82例),台湾地区例(出院例,死亡例)。
年4月5日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4月5日0-24时,湖北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0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例(其中1例为武汉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人员,1例为鄂州市报告外省来鄂人员,2例为黄石市报告外省来鄂人员,2例为随州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人员),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0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为乌克兰输入),新增疑似病例0例,新增死亡病例0例,当日出院病例0例,当日解除无症状感染者医学观察2例(均为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4月5日24时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本土确诊病例0例;疑似病例0例。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4例(其中武汉市8例,孝感市5例,黄冈市3例,黄石市12例,鄂州市4例,襄阳市1例,随州市38例,咸宁市1例,荆州市2例)。
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境外输入确诊病例4例,均为轻型;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7例。
全省累计治愈出院例,累计病亡例,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例。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人。
武汉新增1例外省输入
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通报
4月5日0—24时,武汉市新增1例外省输入无症状感染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该无症状感染者系外省来汉人员,为4月2日通报的外省输入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该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一般接触人员已排查管控,重点区域已开展环境核酸检测,相应区域已落实消毒、封控等措施。
该无症状感染者在汉活动轨迹经与此前已通报的活动点位比对、去重,无新增点位。
鉴于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力更强、传播速度更快、传播过程更为隐蔽,请外省来汉、返汉、转乘人员准确了解我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落地检”,出行途中务必加强个人防护。
也请广大市民继续严格遵守单位、社区、公共交通、公共场所等防疫规定,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尽快到医疗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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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湖北省卫健委